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着力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形成了由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科室负责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65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报送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等还不是很了解;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培训,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丰富公开的内容,提高公开的数量;三是细化落实,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细化修订,落实好新条例各项规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管部门多组织业务培训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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